歐盟向WTO提交了編號為G/SPS/N/EU/120的通報,,通報稱歐盟將修訂1881/2006/EC法規(guī)《部分污染物在食品中的最高殘留限量》,,對大米及其制品制定無機砷的最高殘留限量,新法規(guī)將從2016年1月1日起生效,。具體修訂如下:
產品名稱 |
最高殘留限量(mg/kg) |
未蒸的去殼米(精米) |
0.2 |
蒸稻米和去殼米 |
0.25 |
米制品包括米餅,、華夫,、餅干等 |
0.3 |
生產嬰幼兒食品的米 |
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