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授牌仪式在北京举行,我中心成为首批挂牌单位之一。
2013年12月24日下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要求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在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中心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指定包括我中心在内的6家具备条件的省级疾控中心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 会议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徐科副主任主持,国家卫生计生委陈啸宏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我中心副主任丁钢强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
陈啸宏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重大发展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此次会议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新一届食安委指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力量的具体举措。为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职责,各地省级疾控中心作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主要职责是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发挥技术统领和牵头作用,负责对辖区内风险监测工作机构业务管理,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并承担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指定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的6家省级疾控中心,按照各自的参比项目,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复核、技术培训和新方法新技术研究等相关工作。
我中心此次被认定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真菌毒素)参比实验室,既是对我们以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高度肯定,也对将来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