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发布 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近日,《标准》全文公布,一起看看要点有哪些。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已有20年,如今新的标准发布,内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新增部分指标:增加了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化学性指标及要求,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由原来的的19项变为22项。
调整部分指标:调整了5项化学性指标( 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1项生物性指标 (细菌总数)和1项放射性指标 (氡)要求。 (注:二氧化碳限值虽未调整,但是要求由“日平均值”修改为“1h平均值”,其他指标均有收严。)
“空气流速”修订为“风速”;“菌落总数”修订为“细菌总数”;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备注中的“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修订为“夏季”和“冬季”;删除细菌总数备注(依据仪器定);氡备注中的“行动水平”修订为“参考水平”。
其中,还调整了5项指标的限值,其中包括:甲醛HCHO,限值从0.1mg/m3缩紧至0.08mg/m3,苯C6H6,限值从0.11mg/m3缩紧至0.03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