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法定传染病信息必须依法及时报告,传统的报告流程是由临床诊疗医生发现诊断后手工填卡,再逐级上报,平均需5天时间。2003年以后,我国建成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由诊疗医生填卡,防疫医生人工录入,使报告的平均时间缩短为4小时。今天,浙江省以宁波市鄞州区为试点,在全国率先正式运行了公共卫生数据统一采集交换平台,实现了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的数据自动交换,使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实现了“分秒直达”。
近年来,我国人口健康领域的信息化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开发缺乏统一规范与标准,医院信息系统各异,部分地区存在传染病登记项目缺失、内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尚不能满足传染病电子报告要求。此外,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之间长期以来并不能通过数据交换方式实现自动对接,诊疗医生填卡,防保医生人工录入的网络直报模式,并不能杜绝传染病漏报、迟报。因此,如何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直接抽取传染病信息数据来改进传染病实时在线报告,减少人工重复录入可能造成的信息出错率等问题,成为目前公共卫生信息化的迫切需求。
2011年,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在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公共卫生数据统一采集平台的试点工作。在宁波市、鄞州区的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信息中心的联合协调、支持下,编制试点技术方案,部署三级平台建设,建立传染病和慢性病数据集标准,改造试点区域的医院HIS系统,组织系统安装与联调测试,加强数据校验与质量控制,于2013年8月开始试运行,并得到国家批复2014年8月1日转为正式运行,在宁波市鄞州区实施了公共卫生数据统一采集交换平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成功对接和传染病信息的自动交换。
我省宁波市鄞州区成为全国唯一正式启动区域平台实时交换法定传染病电子报告信息模式的地区,对于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促进人口健康信息的互联共享,更好地为居民健康服务提供了全国示范。
公共卫生数据统一采集平台的正式运行,对目前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方式的升级与完善,对推进各地疾控信息化建设,提升业务支撑将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对我国传染病报告方式转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成为了公共卫生信息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其体现了以下特点。
“快”。实现了法定传染病报告数据传递仅以分秒计。
“便”。从医院HIS系统中直接提取传染病信息,并通过区域平台与国家传染病直报系统自动交换,减少了人工报告环节,减轻医务人员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
“准”。数据的自动传输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传染病漏报、迟报,同时,在数据采集的源头增加了数据校验功能,进一步提升传染病数据报告信息的质量。
“联”。通过统一标准,三级平台数据传输模式打破了疾控机构与医院诊疗之间的信息屏障,突破了信息孤岛,实现了各专业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也实现了国家、省、市三级数据的分级存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