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落实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调研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和起草十三五规划等相关内容,8月11日至14日,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张志强一行到我省调研食品安全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姜建鸿副主任、省疾控中心夏时畅主任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赴温州市、温州乐清市、宁波奉化市、宁波鄞州区重点调研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能力建设;风险监测信息汇总分析和信息化建设等。当地政府、卫生计生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就调研材料中《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等的规定条文,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修订稿)等调研材料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如公车改革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交通工具问题、如何有效使用有权进入相关采样场所的权利、食品安全事故认定、响应的程序、调查报告的出具、卫生学处理的范围界定、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和利用。
此外,针对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食品安全信息化工作,调研组还重点了解了奉化市公共卫生检测平台(食品检测中心、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农村水质检测中心、疾控中心整合),和鄞州区食品安全信息化工作。调研组现场实地查看了乐清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和乐清市人民医院内科门诊和检验科。